诺基亚
摩托罗拉
三  星
西门子
阿尔卡特
爱立信
三 菱
首 信
迪比特
OKWAP
熊 猫
波 导
东 信
海 尔
联 想
您现在的位置:短信首页 > 服务条款

       


四川新闻网短信息服务条款

  欢迎使用四川新闻网短信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四川新闻网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合为中国GSM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用户提供的中文短信增值服务(中国联通如意通用户、英文手机用户及其他不能使用中文短信功能的用户暂时不能享受此项服务),其主要特点是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定制相应信息,享受四川新闻网及时的、全方位的信息资讯服务(本服务是收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计费标准将标明在相应信息服务的页面上)。
  目前的服务范围为四川的中国移动全球通和中国联通用户,四川新闻网短信的服务范围会不断扩大,我们会及时通知。

1、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 用户在点击“同意”键并完成登记注册程序时,即已表明其符合开立帐户的条件、同意不加修改地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四川新闻网短信服务条款中所含的所有内容和条件。

  (2) 用户必须完成相应注册程序,才能成为四川新闻网服务之正式用户。

2、 计费与付款

  (1) 收费确认:一旦用户定制相应信息点播服务,即视为其同时确认按该类服务标明之费用接受四川新闻网之有偿服务。

  (2) 计费方式:

    · 对于包月制的服务,每个自然月为一个记费周期。在同一记费周期内,按全月的费用收取。
    · 对于按条计费的服务,在每个计费周期内,费用会计入发送人手机话费中,以短信发送到目的手机为准。如果用户没有接收到信息,则对用户不予计费。

  (3) 付款方式:用户同意上述费用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代收,用户在每月交纳手机费时同时交纳四川新闻网的短信息服务费。

  (4) 逾期付费:服务费之逾期交纳应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迟延付费的相应规定办理。

  (5) 费用查询:四川新闻网向用户免费提供上述费用之互联网查询服务,查询内容包括其定制服务的内容及计费金额。

3、 用户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1) 用户一旦成功注册为服务的合法用户,即同时获得相应之私人账户及密码。用户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自己的密码。用户应对维护其帐户、密码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及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2) 用户如需享用信息点播服务,则其在注册时应按四川新闻网提供之注册表单的提示填写用户当前完整的并且准确的信息以便完成注册。

  (3) 一旦用户发现任何有关其帐户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其他破坏安全性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可以在用户对上述行为进行调查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但对于因第三方使用其帐户或密码而使其遭受之损失,无论用户是否知道,四川新闻网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用户隐私权的保护

   四川新闻网网尊重用户的隐私权。未经用户事先同意,四川新闻网网不得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用户或其对服务的使用(包括其内容)的个人信息,除非四川新闻网网本着诚信原则认为此种行为是必要的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 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或政府机构之要求。

  (2) 为维护四川新闻网之合法权益。

  (3) 在紧急情况下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的需要。

  (4) 以总体的形式将某些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广告商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用于用户人数之统计。

  (5) 符合四川新闻网之合法服务程序或其他技术维护之要求。

5、 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1) 四川新闻网有权无需事先通知任何用户或第三方而随时变更或中断所提供之服务,且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 四川新闻网有权自主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四川新闻网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四川新闻网有权随时终止对其提供之服务或服务之任意部分,而无需给予通知。同时,四川新闻网之系统记录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之依据。

  (3) 用户如对服务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四川新闻网网的服务不满,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在今后停止使用四川新闻网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是用户应当按照其在定制服务时相应页面上明示的计费及付费方式就其已经定制的服务向四川新闻网网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 用户服务终止后,用户使用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从那时起,四川新闻网无义务保留用户账户中的任何内容或将任何未阅读或未发出之信息传送给用户或第三方。

6、 用户行为

用户之行为必须遵循: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2) 不得将服务以任何形式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被服务条款禁止的目的。

  (3) 只将服务用于发送和接收个人信息,不得将服务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或也不得从事再销售服务的行为。

  (4) 不利用四川新闻网服务进行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及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

  (5) 遵守所有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7、 用户传输的信息

用户对传输的信息内容单独承担责任。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8、 与第三方站点的链接

  服务中所包含之信息有可能设有与其他网站、网页或资源的链接(以下简称"链接站")。 链接站并非由四川新闻网网控制并且四川新闻网对任何链接站的内容、或一个链接站中包含的任何链接或该种链接站的任何改变和更新不承担责任。四川新闻网对从任何链接站接受的网上传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传播不承担责任。四川新闻网网仅出于便利之需向用户提供这些链接,且任何链接的包含并不意味着四川新闻网对该站点的支持或与运行者的任何关联。

9、 服务条款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1) 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及解释权归四川新闻网。

  (2) 四川新闻网可根据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本服务条款。四川新闻网保留随时修改服务条款而不需要事先知会用户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计费标准之变更),在行使上述修改之权利时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3) 本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四川新闻网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服务条款之变更自上述页面发布之日起第三日生效。用户应定期查阅本服务条款及相关页面发布的修改内容。

  (4) 如用户继续享用此服务,则视为其接受服务条款之变动;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将获得的服务,但用户不得取消其已经定制的服务。

10、 免责声明

  (1) 四川新闻网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用户传送的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2) 用户对四川新闻网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四川新闻网对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商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

  (3) 用户同意四川新闻网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且对任何第三方通过服务发送和/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4) 四川新闻网对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承担责任;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亦不作担保。由于通信线路、网络、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原因而导致用户不能接受信息或阅读短消息时出现乱码,四川新闻网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 赔偿

  因用户对服务之使用或在四川新闻网上之行为而导致四川新闻网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用户同意向四川新闻网、其关联企业、职员及雇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使之免受损害。

12、 适用法律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和执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用户和四川新闻网一致同意服从中国法院的管辖。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13. 意见及建议

  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用户服务部门与四川新闻网联系。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网站招聘 | 法律顾问:法典律师事务所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2005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ICP 川